钦市考院〔2012〕18号
关于对2012年钦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符合照顾政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的通知
各县区招生办、市直各中学:
根据《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钦州市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报考普通中等学校降分录取实施办法的通知》﹙钦政办〔2008〕29号﹚及《钦州市人民政府转发市教委、侨务办公室关于照顾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考生的请示》﹙钦政办〔1995〕48号﹚文件精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按照分数线总分降20分录取;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考生以总分加10分录取。
经审核,许瑞麟等41名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考生和陈有栋等48名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或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符合照顾政策,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7月3日起至7月9日止。如有异议,请在7月10日前将反馈信息以书面形式送到市招生考试院,联系电话2834462。
群众如实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件:2012年钦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符合照顾政策条件考生名单
二○一二年七月三日